www.shdf.gov.cn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专题 >> 案件查办 >> 一般案件
一般案件
河南:新乡市判决一起团伙组织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1-11-05   浏览次数: 次    [ ]


近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杨某飞等7人团伙组织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飞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杨某成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王某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杨某一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任某豪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吴某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李某柯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违法所得十七万五千余元及作案物品上缴国库。

2021年1月6日13时许,新乡市公安局红旗分局接群众报警称:其朋友在新乡市劳动路明珠花园小区被人非法拘禁。接报警后,红旗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查处,一举查获以杨某飞为主,以杨某成、杨某一、王某、任某豪为成员的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网络色情直播窝点。经过对杨某飞等人审问,查找到其位于郑州市的下线团伙吴某、李某柯等人。经侦查,自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期间,以犯罪嫌疑人杨某飞等人的色情直播团伙,先后在新乡县、牧野区、辉县、新乡市等处通过联网手机色情直播软件进行色情直播表演,该团伙计获取非法利益达八万六千余元。2020年11月底,犯罪嫌疑人吴某、李某柯同杨某飞为首的网络色情直播团伙在新乡某小区内以牟利为目的进行色情直播,2020年12月转移至郑州市一小区内继续从事色情直播活动直至被抓获,共获利十万八千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