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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案件
山东:威海市查处一起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案
2021-08-27   浏览次数: 次    [ ]


近日,威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查处一起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的侵权案件。

2021年6月24日,威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线索,依法对环翠区钓之韵渔具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销售的376盒渔线产品外包装上的图案与著作权人拥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JUSTRON产品标贴系列作品”高度相似,涉嫌为侵权复制品。7月15日,威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决定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办案人员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调查询问,其对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情况予以确认,承认其发行的渔线产品外包装上印有的图案为侵权复制品,其行为涉嫌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六)规定的著作权人享有的发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工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有关规定,7月23日,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当事人作出了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