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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案件
福建:福州市查处4起违规发行中小学教科书案
2021-08-13   浏览次数: 次    [ ]


一是福州宏发书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违规发行中小学教科书案。2021年4月1日,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福州宏发书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依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处于生产经营状态,证照齐全,但无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该公司未售出的中小学教科书30本。

2021年5月11日,福州市新闻出版局对该公司给予:没收出版物30本,没收违法所得538.18元,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应缴10538.18元)。

二是福清市渔溪辉翔书店违规发行中小学教科书案。2021年5月20日,福州福清市新闻出版局对福清市渔溪辉翔书店给予没收涉案出版物313本、没收违法所得216元,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应缴10216元)。

经查,福清市渔溪辉翔书店从2020年6月起在淘宝店铺“倾城图书”上架销售教科书,直至2021年4月1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仍未取得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截至被查当日,累计销售各类教科书144本,库存313本,合计违法经营额4049.4元,违法所得216元。

当事人作为不具备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执法部门遂作出如上处罚。

三是福清市新厝涵晨书店违规发行中小学教科书案。2021年5月20日,福州福清市新闻出版局对福清市新厝涵晨书店给予没收涉案出版物346本、没收违法所得502.5元,并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应缴30502.5元)。

经查,福清市新厝涵晨书店从2020年8月起在淘宝店铺“铃宝图书”上架销售教科书,直至2021年4月1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仍未取得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截至被查当日,累计销售各类教科书335本,库存346本,合计违法经营额6241元,违法所得502.5元。

当事人作为不具备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执法部门遂作出如上处罚。

四是福清市新厝黑荣书店违规发行中小学教科书案。2021年5月20日,福州福清市新闻出版局对福清市新厝黑荣书店给予没收涉案出版物260本、没收违法所得61.5元,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合计应缴10061.5元)。

经查,福清市新厝黑荣书店从2020年8月起在淘宝店铺“紫铃图书”上架销售教科书,直至2021年4月1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仍未取得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截至被查当日,累计销售各类教科书41本,尚有库存260本,合计违法经营额2643.1元,违法所得61.5元。

当事人作为不具备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执法部门遂作出如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