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hdf.gov.cn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专题 >> 案件查办 >> 一般案件
一般案件
上海:搭建色情网站传播淫秽物品 主犯被判13年罚金50万
2021-04-27   浏览次数: 次    [ ]


日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搭建经营淫秽色情网站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件作出判决,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许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依法没收扣押在案的赃证物品和违法所得,继续追缴被告人陈某的违法所得并依法没收。

经查明,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23日,被告人陈某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经营某淫秽色情网站,以其本人上传或网站注册会员上传的方式提供大量淫秽视频和图册供网站会员点击观看,并利用QQ等社交软件进行宣传和推广,通过会员充值兑换金币、VIP会员等形式收取费用,非法获利49万余元。期间,被告人许某某在明知被告人陈某经营的某网站系淫秽色情网站、以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牟利的情况下,于2020年5月起参与网站服务器和QQ客服的管理与维护,通过微信转账从被告人陈某处获利约4,100元。案发后,公安宝山分局办案人员在该网站查获视频7,477部,网站注册人员达2万余人次。经鉴定,查获视频均为淫秽视频,其中315部涉及14岁以下未成年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牟利为目的,在互联网上搭建经营淫秽色情网站并提供大量淫秽视频和图片等向他人传播,被告人许某某在明知网站性质的情况下,参与网站服务器和QQ客服的管理和维护,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