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专题 >> 案件查办 >> 一般案件
一般案件
辽宁:大连审结一起发行非法出版物案
2020-12-31
浏览次数:
次 [大 中 小]
日前,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2019年12月5日,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联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的辽宁大连新和洋船舶贸易有限公司发行非法出版物案予以宣判。
2019年7月3日,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原大连市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服务中心)联合公安机关对大连新和洋船舶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某租用的位于大连市中山区嘉盈商务公寓3楼仓库进行了查处,查获各类航海用书44种,共6457本,经鉴定,全部为非法出版物,价值达237万余元。数量较大,已涉嫌刑事犯罪,按程序移送公安机关,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分局立即予以刑事立案,并依法将该公司负责人张某某和经理方某某抓获被刑事拘留。经侦查,涉案图书是在大连艺达印刷厂和大连西岗区大工印刷厂印刷,并面向全国销售。公安机关迅速将该印刷企业负责人杨某某和袁某某抓获。经审计,2016年3月8日至2019年7月4日,大连新和洋船舶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金额143万余元。2019年8月9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与方某某被执行逮捕。同年10月21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袁某某取保候审。
2020年12月10日,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张某某、方某某、杨某某、袁某某犯非法经营罪作出判决,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5万;判处方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判处杨某某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袁某某罚金人民币1.5万元。违法所得全部依法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