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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案件
广东:清远市公布2018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2019-06-17   浏览次数: 次    [ ]


2018年,在全市扫黄打非战线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清远市在制度建设、机制完善、案件查办、明查暗访、督导检查、现场推进、宣传报道、深度融合、重点工程建设和进基层示范点创建方面,取得长足发展,亮点纷呈,显著成效,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管理和学校、企业、景点、医院等基层单位积极参与推动的扫黄打非工作新格局,在全市各地各成员单位涌现了一批政治坚定、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业务娴熟、作风过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优秀信息员,查办了一批重要案件。为了树立典型、表扬先进、激励士气,201812月,清远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开展2018扫黄打非成绩突出集体、成绩突出个人、优秀信息员和十大案件评选表彰活动。

一是评选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评选对象重点面向基层单位倾斜,尤其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单位(学校、企业、景点、公立医院)等,由于清远市扫黄打非进基层纳入综治网格化实现了100%全覆盖,要求各地应有一定的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员和农家书屋管理员名额。

二是评选扫黄打非优秀信息员。清远市根据工作实际,为促进基层工作积极性,对基层负责撰写、统稿、宣传、报送扫黄打非信息工作评选优秀信息员。

三是评选扫黄打非十大案件。2016年以来,清远市制定出台了《清远市扫黄打非工作职责制度》《清远市扫黄打非考核考评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地各成员单位经办的涉及意识形态、网络、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的各类行政、刑事或者事件进行评选十大案件活动。

经过考核考评、基层推荐、实地复核、公示、初评和复评,清远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对评选出的成绩突出集体30个、成绩突出个人60名、优秀信息员30名予以通报表扬,并公布清远市佛冈县黄某倍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清远市清城区曾某涛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等2018年清远市扫黄打非十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