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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案件
河北:衡水市“史某某等人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终审宣判
2019-06-17   浏览次数: 次    [ ]


近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联合挂牌督办的“史某某等人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作出终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史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与协助组织卖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000元;判决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0元;其余17名被告人均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经查,2014年以来,上述19名被告人通过不正当方式办理了三农内参、中国新闻播报社、法制监督在线等媒体的工作证件,以媒体人身份联系环保、土地、教育等部门,以曝光企业污染、学校乱收费相要挟,敲诈相关企业或单位钱财共计30余万元,涉及衡水、保定、沧州、石家庄等地,数额巨大,影响恶劣。

201775日至6日,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等10家新闻媒体,对该案进行了集中采访和深入报道,引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