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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案件
浙江:绍兴市“2·11”特大网络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进展,已移送检察院
2019-06-17   浏览次数: 次    [ ]


今年9月,浙江绍兴嵊州“2·11”特大网络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治安局列入全国挂牌督办案件之列,目前案件查办已有新进展。

20182月初,根据群众举报,绍兴嵊州市警方立案侦查一起网络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犯罪涉嫌人李某某建立“心动打赏平台”用于传播淫秽视频,召集多人为其工作,将平台上的淫秽视频转换成收费链接发送到微信群牟利。

经公安机关侦查,该网络平台日最高盈利近50万,直至2018年3月被警方抓获,该平台支付宝涉案金额达29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1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刑拘。目前,嵊州市公安局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

2018年726日,该案件相关信息在CCTV-13新闻频道播出。该案件系典型的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件,通过微信群传播,涉案金额巨大,此案的侦办对相关网络传播淫秽案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