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张堰派出所根据线索在本市松江区泗泾镇抓获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嫌疑人吴某某。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在“花狐狸”直播平台以送“礼物”互加微信拉进微信群的方式为由向观众索要“礼物”,后将送“礼物”的人员拉入某QQ群中,并在群内发布淫秽视频供群内成员观看的犯罪事实。现吴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2018年9月,金山卫派出所抓获传播淫秽视频牟利嫌疑人席某某。经查,其于2018年2至3月,在微信朋友圈倒卖淫秽视频至今,共计约400段视频,非法牟利约600元。现席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2018年9月,金山卫派出所抓获传播淫秽视频牟利嫌疑人寇某某。经查,其于2018年7至8月,通过微信向他人出售淫秽视频至今,共计约300段视频,非法牟利约100元。现寇某某已被取保候审。
2018年9月,枫泾派出所抓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嫌疑人罗某某。经查,2018年7月中下旬至2018年9月10日期间,犯罪嫌疑人罗某某通过不定期利用网络直播通过淫秽表演的方式招揽客户并收取费用,后将付费人员拉入其组建的微信群,并在该微信群中贩卖淫秽视频1000余部,非法获利4000余元。现罗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2018年9月,新农派出所在本市青浦区抓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嫌疑人汪某某。经审讯,汪某某交代2018年7月以来通过网络传播淫秽视频并牟利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现汪某某已被取保候审。
2018年9月,枫泾派出所抓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嫌疑人张某某。经查,2018年5月初至今,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网络直播平台上进行直播表演,并通过“刷礼物,加粉丝,送福利”等方式发送淫秽视频给他人,共计发送淫秽视频500余部,获利1万余元。现张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2018年9月,金山卫派出所抓获介绍卖淫嫌疑人陈某。 经查,2017年7月9月,犯罪嫌疑人陈某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微信发广告的方式介绍他人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共30余次,总计非法获利2万余元。现陈某被刑事拘留。
2018年9月,蒙山路派出所抓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嫌疑罗某。经查,2017年11、12月,犯罪嫌疑人罗某利用其网站向其用户传播淫秽物品,并以收取会员费的形式非法牟利100余万元人民币。现犯罪嫌疑人罗某已被刑事拘留。
2018年9月,枫泾派出所抓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嫌疑人邹某。经查,2018年6月初至今,犯罪嫌疑人邹某利用互联网络直播平台进行直播表演,并通过“刷礼物,加粉丝,送福利”等方式获利,销售并发送淫秽视频给他人,共计发送淫秽视频50余部,获利6000余元的犯罪事实。现邹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