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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案件
福建:漳州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查处一起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案件
2019-06-17   浏览次数: 次    [ ]


近日,漳州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成功查处一起利用微信公众号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案件,这是该支队在网络执法方面又一次新的探索。

根据网络巡查中发现的线索,漳州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对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远程勘查,通过进一步调查,查明该公司未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与广州某公司合作,擅自使用微信公众号平台从事网络游戏运营,违反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支队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经营,给予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018年,漳州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牵头组织部分县(区)大队,积极开展网络文化市场巡查,对辖区内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同时,执法人员深入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开展指导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截目前,全市共开展网络巡查71家次,立案查处经营单位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