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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山东:枣庄市判结一起2021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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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枣庄“12·03”制售非法出版物案判结,该案为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的2021年度全国“扫黄打非”十大案件。2023年上半年,枣庄市山亭区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58人犯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近日,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处刘某等58名被告人拘役至有期徒刑五年不等的刑期,依法追缴违法所得2000余万元,并处罚金共计2000余万元。
2021年上半年,枣庄市公安局破获该起制售非法出版物案件,打掉一个专业制售非法出版物及盗版书籍的犯罪团伙,该团伙在河南、山西、山东等地开设工作室用于在网络购物平台复制发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文字作品。该团伙引诱顾客在网络平台店铺下单,客服人员将顾客提供的书籍名称、数量、收件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送给工作室的同伙,找到电子书后发送到专人经营的印刷作坊进行印刷、装订,之后印刷作坊根据工作室提供的顾客收件地址将打印成册的书籍进行邮寄。
该案件曾入选2021年度山东省“扫黄打非”十大案件、2021年度全国“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最高检等6部门对该案联合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