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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湖北:襄阳市审结一起全国挂牌督办案件
2023-03-03   浏览次数: 次    [ ]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襄阳“3.13”涉嫌侵犯有声读物著作权案进行宣判。徐某等四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一百万元至二万元不等,对四名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经审理查明,2017年以来,被告人徐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吸引全国购买者加入所创的15个群组,并以1元到299元不等的价格售卖侵权作品23596部,获利3242151.57元;被告人刘某某通过购买徐某侵权作品后,按照徐某拓印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模式,售卖侵权作品共计14843部,网络账号共提现145188.38元;2018年4月至12月,被告人徐某邀请被告人徐某利售卖网课资源,共获利72778元,二人平分各得36389元,2019年1月至2021年7月,被告人徐某某在群里分享售卖侵权视听作品23596部,共计获利156974.65元;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被告人徐某(男)以月薪5000元的价格邀请被告人徐某(女)当客服,为其在网络账号回复顾客有关信息及收取费用,共计获利4万元。

本案中,四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视听作品,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侵权作品数量及违法所得数额巨大、较大,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