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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陕西:商洛市审结“9.11”网络直播诈骗案
2022-07-12   浏览次数: 次    [ ]


近日,商洛市丹凤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联合挂牌督办的丹凤县“9.11”网络直播诈骗案,判处被告人陈某、贺某某、仝某某、彭某十个月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3000元至2000元不等罚金。随案移送的电脑、电话卡、手机等作案工具均依法予以没收。

2021年9月10日,商洛市丹凤县公安局经过精准研判,快速出击,在城区某小区成功捣毁一个利用网络直播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窝点并进行立案侦查。2022年1月13日,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公诉指控被告人陈某与贺某某以拉“粉丝”做直播的方式,在丹凤县某小区租住房建立某工作室,组织招募仝某某、彭某等人,通过婚恋、社交平台添加陌生男性,并以恋爱、交友名义与之聊天,获取信任后便将对方引流至直播平台观看直播。在此过程中,采取事先准备的话术诱导被害人在直播平台充值刷礼物,骗取其财物。丹凤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贺某某、仝某某、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2260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