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hdf.gov.cn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专题 >> 案件查办 >> 重要案件
重要案件
福建:发布2020年全省“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2021-03-18   浏览次数: 次    [ ]


近日,福建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和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联合评选公布2020年度全省“扫黄打非”十大案件,这十大案件从2020年全国挂牌督办案件、重大报备案件和刑罚10年以上案件中评选产生,要求全省各地“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认真领会、相互借鉴,狠抓案件查处,提升办案水平,对未审结的案件,加大协调力度,加快办案进度,深挖彻查,依法严厉打击;对已审结的案件,及时总结经验、健全完善机制,努力将办案成果全面转化为“扫黄打非”社会治理成效。这十大案件(按立案时间先后排序)是:
1.漳州刘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0年7月,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刘某某等5人及同案张某某、刘某某2人(另案处理)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10年6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人民币5万元至5000元不等罚金。2017年11月,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根据举报线索,在辖区查获该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当场抓获刘某某等5人,查缴涉嫌传播淫秽物品手机600部,提取淫秽图片100余万张。经查,2017年10月以来,刘某某伙同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人通过手机登录微信,群发淫秽图片从中牟利。
2.莆田何某某等人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2020年10月,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17名犯罪嫌疑人犯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主犯何某某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2018年9月,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莆田市公安机关破获该起通过网络传播淫秽色情小说牟利案,抓获17名犯罪嫌疑人,扣押一批作案工具。经查,2018年6月起,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租用云服务器,搭建小说平台,申请17个微信公众号,先后聘请卢某某等16名人员经营网络淫秽小说贩卖业务。
3.莆田林某某等人贩卖淫秽视频案。2020年7月,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林某某和另外7人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林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2018年10月,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根据群众举报,成功破获该起涉嫌贩卖淫秽视频案,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经查,林某某自2018年5月起,先后雇佣7人通过微信账号销售淫秽视频,其中林某某违法所得96多万元,其余7人违法所得2万至10万元不等。
4.福州林某某非法经营案。2020年4月,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林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扣押图书,上缴国库。2019年7月,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督办线索,对福州某地进行排查,一举端掉该窝点,当场查获图书近2万册。经查,当事人林某某利用伪造的许可证在某交易平台非法经营图书批发,零售图书20万余册,涉案金额100余万元,非法获利约30万元。

5.福州“0221”非法经营案。2020年3月,福州市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2019年12月,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及群众举报线索,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联合福州市公安机关,对福州某印刷公司和福建省某文化传播公司的仓库进行检查,现场发现疑似非法出版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6.厦门集美庄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2020年11月,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庄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扣押在案的非法出版物均予以没收。2020年3月,根据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破获该起非法经营案,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庄某某,现场查获六合彩书籍7960册。经查,2014年以来,庄某某累计贩卖六合彩书籍10万余册,涉案金额达120余万元。
7.三明陈某某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2020年3月,根据巡查线索,三明市沙县文体和旅游局对陈某某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陈某某开设某网站和APP,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网站向公众提供电影作品、电视剧、综艺节目、动漫作品2.7万多部;通过APP向公众提供电影作品、连续剧、动漫作品2.6万多部,通过加载广告获利。2020年5月,案件依法移送沙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8.厦门李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2020年11月,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李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没收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和违法所得。2020年6月,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通过日常巡查,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北京房山人),现场查获两个移动硬盘,内存有视频、图片等文件共计3万余个。经查,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翻墙软件,下载淫秽视频兜售牟利。至案发,李某共贩卖淫秽视频3万余条,从中牟利12余万元。

9.莆田荔城肖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0年9月,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在广东抓获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嫌疑人13名,现场查扣手机400台。经查,2020年初,该犯罪团伙利用某软件建立3000余个微信群,发布淫秽视频上万部,部分淫秽视频需付费观看,累计观看量达1000余万次。犯罪嫌疑人发展会员上万人,非法获利500余万元。目前,上述1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10.宁德福鼎“9·17”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2020年9月17日,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线索,福鼎市公安局破获该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经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花费17万元后成为某淫秽色情直播平台的充值代理。在担任充值代理期间,黄某某转给上线的资金达538万余元,从中非法获利3.6万余元。目前,黄某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