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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河南:濮阳市审结一起非法印刷出版物案
2021-03-08   浏览次数: 次    [ ]


近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印刷出版物案件。被告人冯某飞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被告人张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仲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张某江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七万元。此案件为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案件,接到案件线索后,濮阳市成立“7·09”案专案组,先后到郑州、北京、天津、廊坊、沈阳、长春等多地调查取证。

经查, 2017年12月至2018年10月期间,冯某飞、仲某承接印刷、装订图书达279600册,价值人民币990200元,其中非法出版物17500册。自2018年10月份以来,冯某飞、仲某与张某江三人在未办理印刷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印刷、装订图书,共计非法印刷、装订图书964329册,其中《红白喜事实用全书》等172种非法出版物共计689983册,价值人民币3068万余元。 2019年8月9日,在张某森业印刷厂查获非法书籍《梦想导师.小学低年级段》3900册,经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对图书实物鉴定,认定为图书类非法出版物,价值人民币116220元。2020年10月,清丰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近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判一致,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