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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江西:九江“11.02”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宣判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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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全国挂牌督办的九江市“11.02”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公开审理并判决,被告人梅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查实,2017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梅某以营利为目的,注册名为“dy0180”的微信公众号,并将公众号与“第一电影网”关联。后通过盗链技术,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将6.5万余部他人影视作品投放在网站上供公众免费观看,经鉴定有797部影视作品侵权。截至案发,犯罪嫌疑人梅某通过系统投放在微信公众号的广告点击量非法获利4000余元。2018年10月9日,犯罪嫌疑人梅某被九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13日,经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