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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云南:曲靖判决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0-11-05   浏览次数: 次    [ ]


近期,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罪犯王某某通过自行设计编程、开发充值入口、申请注册38个网站,传播涉黄漫画480部,非法牟利金额为538006.00元。会泽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本案,经法庭质证,依据证据认定被告人王某某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注册会员及收取费用达到规定标准以上,属情节特别严重,认定王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决后10日内,被告未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本案顺利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