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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广西:柳州市判决一起制作、复印、传播宣扬邪教内容的非法出版物案
2020-10-23   浏览次数: 次    [ ]


近期,柳州市鹿寨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涉嫌邪教出版物案,被告人杨某某从事“全能神”邪教组织活动,制作、复印、传播宣扬邪教内容的非法出版物及具有邪教组织标识的宣传品,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杨某某制作、复印的宣扬邪教内容的非法出版物、宣传品等被依法予以没收销毁。

经查,被告人杨某某通过向其亲属及本屯村民宣传“全能神”邪教教义,企图鼓动他人加入“全能神”组织,以及通过组织制作、复制传播非法出版物、宣传品的形式,散布迷信邪说,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众多信徒,形成危害社会的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该案中,公安机关共查获“全能神”奉献款人民币126674.50元、“全能神”印刷资料2900多张、“全能神”印刷宣传册4600多本、移动存储介质49个、“全能神”书籍100多本、手抄笔记本及办公耗材等违禁物品和作案工具,其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数量达到法律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