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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福建:漳州判决一起全国挂牌督办案件
2020-10-10   浏览次数: 次    [ ]


近日,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对刘某泉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作出判决,刘某泉等7人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该案是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

经查,20178月开始,张某琦、刘某泉、刘某华注册微信公众号汉丰日用品,并上传淫秽视频到该微信公众号空间内,在600部手机上安装天下游”“微商助手APP,用于在微信上模拟登陆地点、添加微信好友群发带二维码的淫秽图片,微信好友扫描识别二维码打开链接进入微信公众号汉丰日用品观看淫秽视频,通过微信好友观看打赏牟利。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琦、刘某华伙同刘某泉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图片108198张(其中未遂9399张),被告人方某祥传播淫秽电子图片29430张(其中未遂2270张),被告人颜某锋传播淫秽图片17579张(其中未遂1750张),被告人罗某传播淫秽电子图片16486张(其中未遂1555张),被告人胡某青传播淫秽电子图片11282张(其中未遂1020张),其行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情节特别严重。

此案在各级扫黄打非、公安等部门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克服疫情、取证难等各种困难,历经三年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