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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江西:抚州市成功办结一起利用网站传播淫秽物品案
2020-09-14   浏览次数: 次    [ ]


日前,抚州黎川县法院开庭审判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谢某某利用网站传播淫秽物品案”,当事人谢某某通过网站传播淫秽物品,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抚州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同时组织了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骨干对该案进行旁听。

该案件线索由江西“扫黄打非”办公室通过抚州“扫黄打非”办公室转由市文广新旅局核查。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通过远程勘验发现该网站涉嫌网络传播淫秽物品,且作品数量巨大。2018124日,市文广新旅局依法立案并成立了“12.10”专案组,对该案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文广新旅、公安、检察、法院、移动及文化综合执法支队相关人员就该案的办理流程、证据收集固定的合法性、网络远程勘验、网络技术录屏、淫秽物品的鉴定、管辖权限、指定办案单位及司法程序的认定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讨。

经查实,该网站有427部电子小说为“淫秽物品”,总点击数超过20000多次,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的点击数,涉嫌构成犯罪。按照“两法衔接”相关工作规定,市文广新旅局依法将该案送至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指定黎川县公安局为办案单位。201946日,黎川县公安局正式立案并开展侦查工作。通过大量摸排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为谢某某。20191010日,黎川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在湖南省长沙市将犯罪嫌疑人谢某某抓捕归案。近日,该案在黎川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庭审,当事人谢某某的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