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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陕西:铜川市判决一起全国挂牌督办案件
2020-08-07   浏览次数: 次    [ ]


2020628日,铜川市宜君县人民法院对吴某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宣判。首犯吴某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60万元。其余8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依法处理查封在案的刘某某、王某某、吴某某、吴某、郭某某名下房产。

该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某、刘某某、校某以陕西凤向企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当代网为依托,纠集在一起,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培训、指使被告人冯某某、党某、谢某某、宋某、辛某、赵某某等人,持自制新闻工作证,到陕西省铜川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等多家单位冒充记者,在陕西省内多次有组织的以威胁报道负面新闻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的手段,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强制,敲诈勒索被害人十五起,犯罪金额高达441280元。

法院认为,吴某某等人为谋求非法利益,以威胁的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