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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江西:九江市“5.09”销售非法音像制品案宣判
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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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九江“5.09”特大销售非法音像制品案由九江都昌县人民法院予以判决,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罗某某、刘某某、徐某某分别以犯非法经营罪、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至五年,并处5至6万元不等罚金。
经查,2018年5月,九江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在检查中发现,都昌县城乡结合部的天昊商城有2家商店存在涉嫌销售淫秽音像制品、非法音像制品和非法出版物等问题。通过追查,发现货源来自南昌市省家电市场和洪城大市场。同年8月10日,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省公安厅坐阵指挥,专案组抽调警力分别对南昌市洪城大市场、省家电市场等存在从事存储、销售盗版及淫秽色情音像制品的店面、商铺、仓库进行清查,一举端掉4处非法音像制品窝点,查获淫秽音像制品4844张、非法音像制品8.2万余张,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经核实,该案涉案金额高达5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