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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湖南:永州判决“5.17”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0-06-18   浏览次数: 次    [ ]


日前,永州道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全国挂牌督办的“湖南永州5.17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判决,被告人朱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对被告人违法所得5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经查,2018年6月,朱某某注册成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牟利为目的,在互联网上以“超神小说网”提供信息服务,传播淫秽小说,非法获利5万元,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