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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陕西:渭南市“9·13”团伙系列新闻敲诈勒索案宣判
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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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办结了2018年全国“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之一的渭南“9·13”团伙系列新闻敲诈勒索案,依法判处马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12年至1年4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60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经查,自2013年以来,主犯马某利用本人及亲属身份注册5家广告公司,招聘多名业务人员,先后与多家报社签订广告代理委托合同,由业务员冒充报社工作人员,以明示或暗示将上门采访、曝光负面新闻的手段威胁被害单位,实施敲诈勒索。该团伙实施敲诈勒索5359宗,涉案金额965万余元,范围遍及陕西境内,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影响,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特征。
2019年12月12日,华州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判决,8名原审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4月20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