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hdf.gov.cn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专题 >> 案件查办 >> 重要案件
重要案件
河南:郑州市成功宣判“5·22”仓储非法出版物案
2020-05-09   浏览次数: 次    [ ]


近期,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二七区5·22仓储非法出版物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梁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查扣在案的赃物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禁止被告人梁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销售图书商品的经营活动。

20192月至5月,犯罪嫌疑人梁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文字作品。522日,二七区文化执法人员、公安干警对二七区汝河路某家属院等3处涉嫌仓储非法出版物窝点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等涉嫌非法图书492757册,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梁某某1人。经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鉴定,非法出版物有442346册,总码洋174172元。524日犯罪嫌疑人梁某某被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刑事拘留,531日被取保候审。812日经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执行逮捕。1120日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梁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