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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安徽:亳州市判决一起网络销售非法出版物案件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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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19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亳州市“霜天小皎”非法经营案,由亳州市蒙城县法院宣判,判决被告人郁某路犯非法经营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决被告人李某球犯非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经查,郁某路通过“霜天小皎”淘宝网店销售《少年与帝国》《妖怪书斋》非法图书,2017至2018年淘宝网交易成功记录共计19万余元。李某球在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多人印刷制作出版物,涉案金额约1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