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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安徽:亳州市判决一起网络销售非法出版物案件
2020-04-15   浏览次数: 次    [ ]


近日,2019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亳州市霜天小皎非法经营案,由亳州市蒙城县法院宣判,判决被告人郁某路犯非法经营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决被告人李某球犯非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经查,郁某路通过霜天小皎淘宝网店销售《少年与帝国》《妖怪书斋》非法图书,20172018年淘宝网交易成功记录共计19万余元。李某球在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多人印刷制作出版物,涉案金额约1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