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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湖南:岳阳市成功办结3起全国 “扫黄打非”挂牌督办案件
2020-04-15   浏览次数: 次    [ ]


一、湖南岳阳“8.22”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该案是一起利用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牟利的案件。经查,2017年10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单独或结伙经营“妞妞”“棉花糖”“龙直播”等淫秽直播APP平台,组织主播进行淫秽色情表演,平台共有注册会员3余万人,观众日点击量逾万次。犯罪嫌疑人利用第三方发卡平台进行线上卡密批发,通过支付宝、财付通流转银行卡后,按照平台30%,家族长5%至10%、主播65%至60%的比例进行分配,涉案金额超2千万元。公安部门成功摧毁淫秽网站32个、广告位213个,缴获电脑、手机、银行卡等大量作案工具。2019年11月20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卢某君、张某伟等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到1年不等,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二、湖南岳阳“5.18”涉嫌制售非法出版物案

该案是一起集编辑、印刷、销售、运输、财务等于一体的制售非法出版物团伙案。经查,2010年以来,以谢某永、陈某国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为牟取巨大利益,盗用国家级出版社的名义,擅自编辑、印刷、出版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理论读物,注册“北京阳光名阁文化交流中心”“北京新华聚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开展非法出版活动,并冒充中央、省、市领导、党校老师,向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兜售非法出版物,涉案金额1.16亿余元。公安部门成功捣毁该犯罪团伙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开发区的印刷厂,收缴非法出版物78种1.5万余套6万余册,查封湖北天立书社、先进文化书社等单位。2019年12月25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谢某永、陈某国有期徒刑7年10个月、7年,共处罚金45万元;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有期徒刑2年不等,并处罚金。

三、湖南岳阳“2.26”涉嫌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

该案是一起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的侵犯著作权案件。经查,被告人李某青于2019年初运营“八部天龙”私服,并网罗王某彬、孟某楠等人为私服玩家提供客服、充值及直播平台推广等服务。私服规模约500人,非法牟利100余万元。2019年11月29日,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李某青等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到1年不等,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