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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浙江:台州市判结一起网上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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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州市路桥区判结一起全国挂牌督办案件,被告人邵某浩、邵某晨、吴某等3人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6个月、拘役5个月,罚没款共计49000余元。
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期间,被告人邵某浩、邵某晨、吴某利用其所经营、管理的个人网站贩卖淫秽直播APP的会员卡密及淫秽视频APP的下载地址等方式,非法牟利。
2019年1月23日至25日,路桥区公安分局分别在上海、江苏等地将犯罪嫌疑人邵某浩、邵某晨、吴某逮捕归案。
经查,邵某浩、邵某晨、吴某通过出售淫秽视频直播平台卡密800余次, 获利23900余元,案件涉及 2个省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