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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广西:南宁市办结“12.19”非法经营案
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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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对全国挂牌督办的“12.19”非法经营案作出判决。主犯黄某平印刷宣扬“六合彩”赌博的非法出版物,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依法没收扣押在案的印刷机1台、切纸机1台、装订机1台、手机1部、印版206张及非法出版物。从犯李某满、冼某华、李某英受雇于黄某平参与印制非法出版物,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1年1个月、1年2个月和1年3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合计人民币10万元。
经审理查明,从2018年10月开始,被告人黄某平在未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资质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租用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某一处民房作为印刷窝点,雇请李某满、冼某华、李某英为其印刷、装订、打包多部六合彩的赌博资料。2018年12月19日,南宁市公安机关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联合对该印刷窝点进行检查,当场查获已经装订成册的4464册,并查获半成品散页111523张,同时查获印刷机、切纸机、装订机各一台及六合彩印版20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