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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江西:吉安市宣判一起侵犯著作权罪案
2019-12-17   浏览次数: 次    [ ]


近日,吉安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公安、文化执法等部门,历时2年时间圆满告破吉安“5.28”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2019925日,吉安市峡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3名被告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4个月至6个月不等拘役。

201710月,吉安市文广新局(原)收到举报线索,称吉安峡江县人陈某某涉嫌侵犯他人影视作品。在初步确认涉案证据后,市文广新局(原)、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市公安局网络安全支队按部门职能和专长分工协作方式,展开调查。经查实,涉案人陈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在程某某、李某某等人的协助下,自20184月起利用其上线河南省平顶山手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平台,建立了一个名为电影资源共享网的网站。该网站注册会员1345人(其中VIP收费会员502人),会员缴费后可以通过网站在线观看大量电影、电视剧和综艺节目等视频,目前已查实其中600部电影的传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涉案三人均知晓公司网站内的电影、电视剧等视频都不是通过合法途径,而是利用技术方法通过网上的一些视频解析作品获取的,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201866日,吉安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在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中科技园内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724日,在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经三路南段路西公司窝点,抓获涉案嫌疑的吴某某、程某某,后经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