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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四川:成功办结一起贩卖淫秽物品案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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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4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对“四川成都王某某贩卖淫秽物品案”进行审理、判决,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段某某、黄某某、洪某某等8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至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查,2014年以来,被告人段某某、黄某某利用经营的“联祥物流(伟联快运)有限公司成都办事处”,销售淫秽光碟,被告人洪某某、倪某、王某等人多次到该办事处购买淫秽光碟进行零售。2018年,办案人员对该办事处及其余6名被告人住所进行搜查,查获大量非法光碟,经鉴定有202张至35037张不等的淫秽光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