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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河南:郑州市“12.20”仓储非法出版物案宣判
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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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街区“12.20”仓储非法出版物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某宝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查扣的侵犯著作权的图书依法予以没收并由公安机关销毁。
经查,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12月19日,被告人张某宝在明知是侵犯著作权的图书的情况下,在郑州市上街区租用两个仓库存放侵权书籍,并通过物流公司向天津市孟某强、贵阳市马某金等人销售,销售金额223513元。2017年12月20日,上街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张某宝租用的两个仓库内,当场查扣《市场营销学》《审计学》《公共关系学》等36种共计133221册图书。经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鉴定,上述图书属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