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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天津:宣判两起全国挂牌督办的侵犯著作权案
2019-07-22   浏览次数: 次    [ ]


日前,天津市司法机关对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冯某某利用网盘传播侵权作品案、晟德(天津)印刷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依法予以宣判。

一是某某利用网盘传播侵权作品案。20169月至2018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利用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设备,购买、获取含有大量侵犯著作权的影视作品的百度网盘账号后,使用微信客户端注册账号为最新电影电视剧大全的微信公众号发布影视作品消息及下载链接,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布。推送侵权影视作品525部,涉案非法经营数额43000余元。20196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冯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没收作案工具。

二是晟德(天津)印刷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晟德(天津)印刷有限公司股东巩某某为销售牟利,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且无相关委托手续的情况,擅自安排晟德公司印刷《幻想数学大战》等侵权出版物,并安排他人将部分侵权图书运至其在北京市朝阳区租赁的仓库中藏匿。201973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巩献峰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没收侵权出版物4903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