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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广西:南宁市办结一起全国挂牌督办案件
201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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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对莫某华等涉嫌传播淫秽物品案作出判决,被告人莫某华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被告人陈某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被告人叶某华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被告人熊某筱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扣押在案的5部手机、自拍三脚架等依法没收。
该案于2018年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联合挂牌督办。经审理查明,2017年6月至7月,莫某华、陈某、叶某华、熊某筱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结伙多次聚集进行淫乱活动,并拍摄视频。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4人于2018年7月被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