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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湖南:“长沙‘3·29’侵犯著作权案”一审判决
2019-06-26   浏览次数: 次    [ ]


近日,长沙市成功办结了由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湖南长沙‘3·29’侵犯著作权案

秋风2018”专项行动中,根据举报线索,长沙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开展执法检查,在一印刷厂内现场查获一批非法CFA考试类书籍,共13个品种,计16985本。经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监测中心鉴定,该系列书籍为侵权复制品,涉案价值约八百余万元。经查,美国KAPLAN.INC公司是CFAR)系列图书的著作权人,该公司授权中信楷岚教育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口和分销CFA相关图书及产品。201712月,在未经过CFA书籍版权商授权许可的情况下,犯罪嫌人曾某弟纠集曾某湘、邹某玲委托犯罪嫌疑人张某华非法印制CFA2018系列图书13个品种共计18000余本,并通过淘宝等网购平台进行销售。20187月公安部门在新疆哈密和湖南长沙抓获犯罪嫌疑人曾某湘、邹某玲和曾某弟;犯罪嫌疑人张某华主动投案。

20195月,长沙县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曾某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曾某湘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邹某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判处张某华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