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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湖南:“长沙‘3·29’侵犯著作权案”一审判决
20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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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沙市成功办结了由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湖南长沙‘3·29’侵犯著作权案”。
在“秋风2018”专项行动中,根据举报线索,长沙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开展执法检查,在一印刷厂内现场查获一批非法CFA考试类书籍,共13个品种,计16985本。经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监测中心鉴定,该系列书籍为侵权复制品,涉案价值约八百余万元。经查,美国KAPLAN.INC公司是CFA(R)系列图书的著作权人,该公司授权中信楷岚教育有限公司在中国进口和分销CFA相关图书及产品。2017年12月,在未经过CFA书籍版权商授权许可的情况下,犯罪嫌人曾某弟纠集曾某湘、邹某玲委托犯罪嫌疑人张某华非法印制CFA2018系列图书13个品种共计18000余本,并通过淘宝等网购平台进行销售。2018年7月公安部门在新疆哈密和湖南长沙抓获犯罪嫌疑人曾某湘、邹某玲和曾某弟;犯罪嫌疑人张某华主动投案。
2019年5月,长沙县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曾某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曾某湘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邹某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判处张某华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