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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广西:贵港市办结一起盗版教辅案
2019-01-29   浏览次数: 次    [ ]


20181230,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贵港张某某等涉嫌销售盗版图书案系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的案件。该案的被告人张某某从河南商丘市购进涉嫌侵权教辅资料,销售给贵港市江南中学,涉案图书3184册,涉案金额1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