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专题 >> 案件查办 >> 重要案件
重要案件
浙江:嘉兴桐乡市宣判一起全国挂牌督办案件
2019-05-31
浏览次数:
次 [大 中 小]
近日,桐乡市人民法院对“花花”手机直播软件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李某犯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经查,2018年1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招募女主播组建主播家族“TNT”,并组织王某杉、王某欢在洪某斌(另案处理)等人建立的“花花”网络平台进行淫秽直播表演,以会员购买礼物打赏主播方式进行牟利,共计获利人民币79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