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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河北:公布2018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
2019-04-30   浏览次数: 次    [ ]


为彰显省委省政府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的坚强决心,震慑犯罪分子,教育人民群众,推动全省“扫黄打非”工作深入开展。2019423日,在河北省全民阅读活动暨河北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启动仪式上,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了河北省2018年度“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十大案件”均为2018年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扫黄打非”重点案件,主要涉及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组织淫秽表演、假记者敲诈勒索、非法出版活动等内容。

邯郸“李某某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2018212日,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其余2名被告人均受到相应刑事处罚。经查,20171月,李某某创建QQ群并担任群主,赵某某、张某某为该群管理员,上述3人向群内传播淫秽视频140部,供群成员免费观看。

石家庄“听书吧网站传播淫秽音频案”。2018531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经查,20172月,李某某开办“听书吧”网站并为实际经营者,上传淫秽音频文件共计20853集,供付费注册会员收听,非法获利4000余元。

沧州3˙27非法印刷出版物案”。2018816日,沧州市肃宁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决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经查,20182月,孙某某仿照合法书籍,自制水版非法印刷《1号卷˙标杆高中单元测评卷》教辅资料269432册,经营数额185649.4元。

廊坊2˙01非法装订出版物案”。2018928日,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另有1名被告人和两家被告单位均受到相应刑事处罚。经查,20181月中旬,张某某非法承接《学而思培优》系列培训教材共计16种、合计16000册的装订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廊坊“许某某等人组织淫秽表演案”。20181023日,廊坊市永清县人民法院以组织淫秽表演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其余3名被告人均受到相应刑事处罚。经查,201612月至201712月,许某某、孟某某、张某、杨某等人利用“青楼”等黄色直播平台,多次组织淫秽表演并非法获利。

衡水“史某某等冒充记者敲诈勒索案”。2018119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人史某某犯敲诈勒索罪等三项罪名,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其余18名被告人均受到相应刑事处罚。经查,2014年以来,上述19名被告人通过不正当方式办理了三农内参等多家媒体的工作证件,以媒体人身份联系环保、土地、教育等部门,以曝光企业污染、学校乱收费相要挟,敲诈相关企业和单位钱财共计30余万元。

石家庄“张某某销售盗版光盘案”。20181121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被告人张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经查,2015年以来,张某某非法销售淫秽光盘1243张、盗版光盘95611张。

衡水“杨某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20181128日,衡水市故城县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经查,201712月,杨某创建“男人的天堂”微信群,为吸引人购买性保健品,共在群内发布淫秽视频84部。

保定“霍某某销售侵权复制品案”。20181226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被告人霍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经查,20175月,霍某某在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图书发行业务,在其家中查获非法出版物《聚焦课堂》系列丛书3577990册,码洋共计2751202元。

保定“卫某某侵犯著作权案”。20181227日,保定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卫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经查,20155月至20169月,卫某某在未取得出版、发行许可的情况下,在淘宝网上非法销售《火影忍者OL》外挂软件,非法获利2697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