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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要案
河北:隆化县冒充《中国新闻报》记者敲诈勒索案宣判
2016-08-16   浏览次数: 次    [ ]


近日,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杨某某等4人冒充《中国新闻报》记者敲诈勒索案宣判,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3000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9000元;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9000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0元,缓刑一年。

经查,1月中上旬,杨某某等4人冒充《中国新闻报》记者,以采访报道某村贿选、网上曝光某市交通局维修管理所存在汽车管理和二级保养问题为由,采取要挟、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等方法强索、骗取5名被害人近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