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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要案
辽宁:丹东市“6•09”销售非法出版物案公开宣判
2016-07-01   浏览次数: 次    [ ]


20156月,丹东市扫黄打非办接到群众举报,丹东市元宝区新柳街一门市内存在未经文化部门审批从事销售出版物的情况,市扫黄打非办经过侦查后认为存在销售非法出版物的可能性,该案件被市扫黄办确认为“6·09”案。

610日,丹东市扫黄打非办联合市公安局对该案展开侦查。经过前期摸排确认,涉案嫌疑人袁某等人在丹东市元宝区新柳街百洋鞋业旁边的门市内无证销售图书且销售额巨大。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并对该门店进行了搜查,现场查获图书6000余册,收缴违法所得一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袁某。在此后的鉴定过程中,确定查获的6000册图书中,共有非法出版物3350册。专案组随即对犯罪嫌疑人袁某进行了突审,其交代老板为湖南人刘某。专案组在抓捕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过程中克服了多方面的困难,数次返往返丹东和当事人所在地。

鉴于案情重大,丹东市扫黄打非办将“6·09”案相关情况上报辽宁扫黄打非办,省扫黄打非办高度重视。728日,省扫黄打非办联合省公安厅组成督办组赶赴丹东市推进“6·09”案侦破工作,要求丹东市扫黄打非办积极配合专案组工作,将“6·09”案办成铁案。

11月,专案组接到长沙警方电话,刘某妻子在长沙出现,专案组立即赶赴长沙,经过多日侦查,终于在长沙图书批发市场内将准备进货在到其他城市开店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经审讯,刘某对其非法经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6324日,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刘某、袁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元宝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八个月。

“6·09”案的告破在丹东地区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对从事非法出版物经营的犯罪分子形成震慑,有力打击了非法出版物经营行为,净化了出版物市场环境,有效维护了当地出版物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