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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查处一起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案
2019-05-21   浏览次数: 次    [ ]


南宁市横县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某学校内的印刷室无证从事印刷活动。该县文化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印刷室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印刷室内一台单色平板胶印机正在开展印刷活动,另有一名工人正在分类装订《寒假作业(十三)高一化学》等已印刷材料。印刷室内查出《寒假作业(四)高一数学》PS版一张、已经装封完成资料1045册,并查到印刷详单3份,经营金额合计8537.1元。印刷室负责人现场未能出示《印刷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涉嫌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印刷品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对该印刷室的一台单色平板胶印机(型号410)进行现场查封。

经进一步查实,该印刷室未办理《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便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横县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处以没收专用设备印刷机1台,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