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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04-15   浏览次数: 次    [ ]


(2014年8月26日   国发〔2014〕33号)

  为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授权重新组建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