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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文化执法局积极开展网络文化市场巡查
2017-09-20   浏览次数: 次    [ ]


2017年以来,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积极开展网络文化市场巡查,切实维护网络文化安全,取得良好成效。主要做法是:

建立《网络巡查规范》,开展常态化、日常化执法检查。为规范网络文化市场日常巡查执法,进一步加强线上监管和线下查处,结合网络执法特点,就全市网络巡查内容、标准、执法方式、保障措施以及强化专业人员培养,专业执法装备的配置、信息通报制度的建立等明确了一系列要求。各区市按照要求,安排专人开展网上执法检查,定期上报巡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并按照要求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购置了专业设备,为全面规范开展网络文化执法监督工作奠定了基础。

建立分类台账,不定期开展网上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网站。收集整理各来源的网络文化企业信息,逐一进行甄别和分类,并根据实时变化补充完善,建立全市网络文化经营管理台账和基础数据库。现已对网络出版、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等分类建立了台账和基础数据库。并按照巡查任务每周开展网络巡查,定期对梳理出的案情线索进行动态监控分析,明确查处重点,对问题网站开展远程勘验;对发现的轻微问题,电话告知相关网站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将进行网上和实地取证,立案查处。2017年以来,市级网络巡查379家、发现问题56家、通过远程督导和约谈负责人整改37家,提请上级业务部门和服务商接入管理部门关闭网站5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8家、立案4家、区市网络巡查773家、发现问题28家,待进一步勘验明确。

措施多样,集中查处纠正了多起网络文化案件。根据青岛市网络文化市场实际情况,对综合性文化类网站出现的轻微问题,本着教育的目的,督促及时删除和整改,对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擅自从事网络游戏等问题网站,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查处。截止到目前,查处了某网络游戏公司网络游戏未实名注册、未在显著位置标明备案编号案件;某网络经营单位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案件;某网络公司擅自从事网络视听节目等网络案件。

加强网络培训和网法规宣传。充分利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以及线下学习交流平台,加强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养教育。通过“以案代训”、“典型案例”剖析、全程跟踪办案执法等带帮促,不断提高区市网络执法能力及独立办理案件水平。同时,结合网络安全主题宣传周等关键时间节点以及日常执法检查送法上门开展普法宣教,做好防范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